成都理工大学关于2020年下半年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20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将于10月12日至11月13日进行。我校所有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成人/自考)毕业生,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
一、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李成小发[2020]17号),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如下:
(1)受理范围:2020年10月以后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考试课程的总平均分不低于75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科目总平均分不得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包括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毕业实践环节)。
(3)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三个专业& ldquo主菜& rdquo考试成绩必须在75分(含)以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中的三个专业& ldquo主菜& rdquo考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
(4)通过四川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者参加下列外语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的分数要求,确定学业水平考试合格:
非英语专业: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成绩达到60分;
2.全国英语四级成绩达到380分;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ldquo英语(2)& rdquo;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
英语专业学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ldquo日语& rdquo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
通过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范围是从取得学籍或考试报名之时起至申请学位之前。
(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习)合格。(六)学生应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
二、学士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1月13日前将下列材料的复印件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不接受扫描件或传真件),并提供相应原件进行审核。
(1)成都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表(电子文档);
(2)成都理工大学成人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证,大学生须同时提交大专毕业证;
(三)四川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者外语水平考试成绩符合上述学业水平考试条件之一的证书;
(4)身份证;
(5)教学点学生需提供《学籍记录表》(教学点盖章),自考学生需提供《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学校自学办公室盖章);
(6)两张2英寸彩色标准照片(蓝色背景)和同一版本照片的电子文档(JPG格式)。
第三,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502号
成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南二校区教学1-1室)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28)84077181
特此通知
成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12日
原地址:http://jjy.cdut.edu.cn/info/1064/15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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