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关于自考部分专业名称调整及学位授予变更的说明
四川大学自考机构:
根据《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管理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20]20号)第三章第十三条& ldquo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与全日制毕业生相同的程序授予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应为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培训的专业& rdquo。《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还提出,为平稳过渡设立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各单位将按原政策执行,有条件的可按《办法》执行。过渡期结束后,各单位将在2022年遵循本办法。
2021年四川大学自考涉及的以下专业名称将进行调整,相应调整表如下:
2022年相关学士学位授予也将进行调整,调整对应表如下:
四川大学自考的应用专业涉及学前教育、文化产业管理、数字媒体艺术、物流管理、艺术设计、美术教育。从2022年起,未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再录取,此类专业也不再授予学士学位。请有关办学单位对该专业涉及的学生进行宣传,鼓励其尽快完成专业学习,并协助其在2021年底前完成申请和学位授予。
已承担2022年不再授予专业的各单位,请及时告知涉及这些专业的学生,并做好讲解工作。
特此告知!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