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自考电子商务(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更新日期: 2020-01-23 00:00:00
1. 101 至104 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 学分。
2.报考条件:(1)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在替代 数量方法(二) 商法(二) 课程后,须选考105、106两门课程或107、108两门课程,使总学分达到70学分;(3)计算机及信息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 经济学(二) 电子商务概论 课程;(4)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 须加考 网页设计与制作 电子商务概论 课程;(5)其他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 经济学(二) 网页设计与制作
电子商务概论 课程。
3.课程顶替:(1)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量方法、商法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计划中 数量方法(二) 商法(二) 课程成绩;(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含)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 英语(二) 课程成绩;(3)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学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带 号者)成绩。
4. 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 (或以上) 毕业生申办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