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报考深圳市成人高考,但因为本人缘故,考生想把在深圳市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内容的考试成绩转到外省报名参加外省的自学考试,需合乎有关规定并申请办理考籍档案资料转出办理手续。
一、我国自考生转走外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转走规定:
①考生理应在转到地获得一门或是一门之上课程内容合格考试成绩,并获得转到地考籍后,再申请办理转出办理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背相关考試要求被停考或是延迟毕业期内,不可转出。
③早已获得某技术专业所有课程内容合格考试成绩的考生,只有在我国申请办理大学毕业办理手续, 不可转出。
④考生申请办理转到办理手续没满一年的,不可转出。
⑤免试获得的课程内容合格考试成绩不可转出。未根据基础理论课程内容考评的,其相匹配的实践活动阶段考核成绩不可转出。论文考试成绩不可转出。
二、自考转出申请办理流程以下:
①考生的本人基本资料(包含名字、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务必与系统软件纪录信息内容一致,若有变化,先要申请办理考籍基本资料更改办理手续。
②考生登录系统软件,根据考籍和转免管理方法控制模块中的转走外省作用递交转出申请办理,复印并填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名确定;随后向县(区)考办递交该申请表及其准考证打印、身份证件等相关原材料的正本及影印件。
③县(区)考办搜集考生原材料及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复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交考生,随后将考生原材料统一集中化报市考办。
④市考办验核考生原材料后,在影印件上签定建议、盖上公司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与考生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并汇报省公务员考试办。
⑤省公务员考试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资料将按各自于每一年的三月和九月份寄出去。在其中,全部在三月至八月由省公务员考试办审核通过的考生考籍档案资料,将于当初九月份寄到外省;在九月份至第二年二月由省公务员考试办审核通过的考生考籍档案资料,则于第二年的三月寄到外省。每一年的3月26日、9月30日后,考生能够登陆省内系统软件,查寻转出状况。若转走取得成功,可凭身份证件及转到地准考证打印到转到省申请办理相关办理手续。
⑥考籍档案资料转出办理手续申请办理完成后,我国已不保存考生的考籍信息内容及考试成绩。
注:之上信息内容来源于广东考试服务网,转考规定和申请办理程序流程若有调节,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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